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

时间:2023-03-18 16:07:00 教学

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(最新6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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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(最新6篇)

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1

  为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,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,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,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,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现特向学校、家长和社会承诺:

  一、自觉遵守《教育法》、《教师法》、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关于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。

  二、不从事有偿补课。

  三、不强制、暗示、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。

  四、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'请求。

  五、不以其它形式协助他人提供有偿补课服务。

  六、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。

  七、关爱每个学生,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,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,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、全面发展。

 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,请学校、家长和社会监督。若因有偿补课被查处,两年内,学校综合考评和职称晋级实行一票否决。

  承诺人:xxx

  20xx年xx月xx日

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2

  为了全面贯彻《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禁止教师有偿家教的规定(试行)的通知》精神,进一步维护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,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,严肃教师纪律,充分展示教师的形象,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。本人郑重承诺:

  1、不占用学校资源、在外租(借)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偿家教班(含以家庭成员的名义办班、带寄宿生)。

  2、不以盈利为目的,利用工作之便,诱导、暗示、动员、强迫学生参加办学机构补课等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。

  3、不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。

  4、不擅自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中兼课获利。

  5、不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、补课,不参与、动员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复习班、培训班。

  6、不在校外固定场所进行教学活动、辅导学生、收取钱物。

  7、不个人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学活动收取钱物。

  8、不利用学校设施设备私自收带本校学生或外来学生收取钱物。

  本人将本着对学校对自己负责的态度,自觉严格履行承诺,以良好的职业形象做一个人民满意的教师。

  承诺人:xxx

  20xx年xx月xx日

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3

 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,推进师德师风建设,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,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,做出承诺:

  1、信守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严格遵守勃利县人民政府及教育局有关规定,认真履行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职责,立足岗位,廉洁从教,创先争优。

  2、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学生补课提供场地、设施,不动员、暗示或组织生源。

  3、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、成绩单、班主任手册、学籍资料、学生试卷等材料。

  4、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,不向学生推荐商品或与规定无关的学习材料。

  5、在自觉遵规守纪的同时,还应以学校利益为重,互相监督,以便教育同志,维护学校声誉。

  6、如有违规,学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而查实的,按照有关规定处理。

 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,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。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承诺,做淡泊名利、志存高远、无私奉献、开拓进取的人民教师!

  承诺教师:

  20xx年X月X日

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4

 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,教书育人是我的神圣职责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《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》、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等的规定,我向师生、学校、社会郑重承诺:

  1、不组织、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;

  2、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、家长、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;

  3、不向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提供生源、提供相关信息;

  4、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或培训机构有偿兼课。

  如有违反上述“四不准”规定进行有偿补课的,我愿意接受学校及组织:

  (一)通报批评。

  (二)取消当年评优、评先、晋级等的资格。

  (三)当年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等次。

  (四)扣完3个月绩效工资。

  承诺人:(签名)

  20xx年3月31日

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5

  根据调兵山市教育局“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紧急通知”的具体要求,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,规范办学行为,减轻学生课业负担,我向学校、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,在假期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:

  1、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、有偿辅导、有偿办班。

  2、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、有偿辅导、有偿办班。

  3、以父母、子女、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、有偿辅导、有偿办班。

  4、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、有偿辅导、有偿办班。

  5、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。

  6、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、有偿辅导、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。

  7、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、辅导、办班。

  8、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。

 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,如有违反,愿意接受教育局关于对“乱办班 乱补课”的相关处理规定。

  校长:

  承诺人:

  调兵山市第四小学

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6

  按照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要求,根据《泰州市关于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暂行规定》(泰教发[20xx]2号)精神,为进一步深化师德建设、规范教师从教行为,切实端正师德师风,规范办学行为,提升教师队伍职业道德,严肃教师纪律,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,不断推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,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学校研究决定与所有教师签订禁止有偿家教责任书:

  一、对有偿家教的界定

  在职教师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(含寒暑假、双休日、法定节假日),面向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均属从事有偿家教:

  1.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、有偿辅导、有偿办班的;

  2.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、有偿辅导、有偿办班的;

  3.放学后(包括中午、下午或晚自习)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、有偿辅导、有偿办班的;

  4.到其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的,强制、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的;

  5.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、有偿辅导、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的;

  6.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、辅导、办班的。

  二、对有偿家教的处理

  1.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,一经查实,严肃处理,取消当年的评优、评先、评聘职称、评选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和工资晋级等资格。对情节严重的,给予行政处分,并作落聘待岗一年处理。现任名师、十佳教师、教学能手、骨干等给予撤销荣誉称号,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。

  2.对违规办班补课,有偿家教,为办班者授课所收取的一切费用,严格实行全额退还给学生的办法处理。

 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,学校留存一份备案,责任人持有一份。 举报电话:13961027878 13921732199

  邮箱:ylz84813939@126.com

  小学(幼儿园)(盖章)

  校长签章: 教师签字:

  二○一四年九月